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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政发2017 号(克东县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29 来源:

克东政发〔2017〕13号

 

克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克东县2017年

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场,县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机构:

现将《克东县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克东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克东县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确保新兵征集工作质量,全力完成我县今年夏秋季征兵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夏秋季征兵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意义,以保证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做到一个减少(减少思想退兵),两个杜绝(杜绝政治退兵、杜绝身体责任退兵),三个多征(多征高学历青年、多征应届毕业生、多征技能型青年),努力实现“三无”(无违纪、无事故、无退兵)目标,确保圆满完成我县今年的征兵任务。

二、征兵政策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017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O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8月13日印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4年6月3日印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两年执行。

(五)征集时间。今年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全面展开,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

(六)财政奖扶。适龄青年应征服义务兵役期间(2年),除享受国家给予的退役金、家庭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外,县政府将按5000元/年的标准对新兵家庭给予奖励,用于其服义务兵役期间对家庭的补助,由县财政纳入年度支出预算,待士兵退役后一次性发放给新兵家庭;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回本县报名参军方可享受本政策。

三、征兵步骤

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按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8月5日)。召开全县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征兵工作任务,调整征兵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印发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征兵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适龄青年报名登记,对预征对象进行目测、初审、初检,按规定确定进县站体检人数。

(二)体检政审阶段(8月6日至8月19日)。对体检政审人员进行集训,统一标准,落实具体措施;对基层推荐上站的预征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预征对象进站体检;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走访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由县、乡两级征兵办人员,对双合格预征对象进行走访,将家庭、学校、派出所、村屯、街道的调查情况一并填入政审表,经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后,装入档案。

(四)审批定兵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依据定兵程序,按照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全面衡量的原则,县人武部党委、县征兵办公室、县征兵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新兵,公布新兵名单,为新兵办理入伍手续,建立新兵档案,发放服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输送新兵和工作总结阶段(9月6日至9月30日)。对新兵进行回访,了解掌握新兵思想状况,做好起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新兵输送计划,送新兵到部队并搞好交接;做好征兵总结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年夏秋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对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程万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刘永广 县人武部政委

王立勇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史学谦 县教育局局长

刘 健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刘忠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占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广文 县民政局局长

彭志民 县交通局局长

张梦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承宇 团县委书记

杨福岐 县卫计局局长

邹凡波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德君 县财政局局长

姜红有 县人武部副部长

韩明新 县人社局局长

魏玉红 县妇联主席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广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筹划,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公安、卫计、教育、财政、民政、交通等部门,要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征兵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以《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 加大对征兵法规和优抚政策的宣传力度,要突出今夏征兵政策的调整变化,深入普及国防知识和兵役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了解我国兵役制度,熟悉征兵法律规定,掌握优待金补助政策,增强服兵役的法律意识和参军动力,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责任,严把新兵质量。要完善和落实征兵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权限以及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确保征兵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都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公安部门包现实表现和年龄,把住政审关;卫生部门包体格检查,把住身体关;教育部门包文凭认定,把住文化关;人武部门包综合协调,把住定兵关,切实保证新兵质量。

(四)廉洁自律,杜绝违规违纪。要坚决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征兵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办事,确保征兵工作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制度上堵塞可能导致不正之风的漏洞。要继续实行征兵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营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大对违反征兵纪律、搞不正之风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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