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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城东加油站改造项目拟批公示
时间:2018-07-11 来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克东城东加油站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黑龙江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
(3)建设地点:克东县城东村出村口100米路北
(4)建设性质:改建
(5)工程组成:克东城东加油站改造项目,占地面积3589.96m2,站房面积为210.34m2。将单层油罐改为双层油罐,并对防渗区进行改造。拆除原有单层油罐4个(柴油30m3罐体2个,汽油30m3罐体2个)。改造后设地埋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4个(柴油30m3罐体2个,汽油30m3罐体2个);改造加油岛,更换防撞柱;项目有加油机4台(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冬季采用电取暖,无锅炉房和食堂建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非甲烷总烃,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外来人员如厕用水,排至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抽排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废:固废主要为含油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含油危险废物由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清理,不在加油站内暂存、落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噪声主要为加油泵等设备运行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潜油泵位于地下,加油机等设备减震、隔声;通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标识等措施。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当地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确保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杜绝事故发生,本项目对区域的污染贡献很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项目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于伟建
联系电话:13763462442
邮编:16480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冰
联系电话:010-62967004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主管相关部门及项目周围地区的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克东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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