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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克东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克东县关于推进风清气正 政治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1-06 来源:

 

 

 


克东发〔2017〕17号

各党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克东县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业经县委16届19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克东县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克东县关于推进风清气正
政治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黑发〔2017〕12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厅字〔2017〕22号)和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齐发〔2017〕13号)等文件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解决我县党员干部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使全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正气充盈、党内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克东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任务目标

  多年来,经过县委几届领导班子和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政治生态环境总体上是好的,但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对照我县实际仍存在一些问题。所以,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要害,实施标本兼治,注重破立并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争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利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县上下“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更加增强、选人用人更加公正、正风反腐更加深入,全县总体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三、工作重点
根据政治生态建设的重点内容,结合省委巡视发现问题、调查问卷梳理问题、违规违纪多发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深入持久开展“坚持四个围绕、突出四个强化、做好四个着力、实现四个目标”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我县政治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一)围绕“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全局观念不强、核心意识淡薄、步调不一致等问题,实现“四个意识”更加牢固的目标。把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这个政治生态建设的根本,明确政治方向,增强全局意识,真正凝聚合力,做到步调一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解决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其他宗教组织,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摇摆不定、态度暧昧,在错误言行面前放任自流、当老好人等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着力解决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另立山头、阴奉阳违,决策执行不力、本职工作不作为,“地方没有大局、地方不影响大局”,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及时请示汇报、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差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着力解决并纠正个别党员干部认为中央离得太远、小单位小人物只要和上级保持一致的错误思想认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着力解决贯彻上级部署喊口号、上下一般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口头上喊看齐、行动上不看齐”步调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同时,要着力解决纠正擅自传播干部任用、纪律审查小道消息,党内政治生活“四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约谈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工作弄虚作假等对党不忠诚等问题。开展“强化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六主义’、‘两文化’和党内生活‘四化’问题”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班子组织力、战斗力不强和状态不佳等问题,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的目标。抓住领导班子凝聚力这个政治生态建设的关键,以县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引领,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讲政治、守规矩、敬法纪,带动党员干部队伍形成好风气,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制度等重大事项集中有余、民主不够,“一把手”一支笔、一言堂,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班子成员阳奉阴违、各自为政,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研究工作不发表意见、形成决策不认真执行,发现问题不批评、出了问题看笑话,貌合神离、相互拆台、分帮分派、内耗严重,特别是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遇到问题不顾全大局、互告黑状、纠缠不休,严重影响工作和发展等问题,进一步维护班子团结;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发展眼界不宽、工作停滞不前,自我满足,当“太平官”,缺乏主动性,推一推、动一动,面对困难和矛盾,解决的招法不多、干事的冲劲不足等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进一步增强班子战斗力。开展“强化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班子组织力不强和状态不佳问题”主题教育活动。

  (三)围绕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标准,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队伍结构不合理、个别基层党委用人不规范等问题,实现选人用人更加公正的目标。围绕选人用人这个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党性观念淡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等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思想守旧,知识老化,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科学发展能力不足,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驾驭全局能力欠缺,不会做群众工作等本领恐慌问题;着力解决干部来源渠道单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专业干部短缺,个别专业性岗位无人可选等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着力解决干部考察方式方法简单,干部表现掌握不够全面、评价不够准确等考察识别不够精准问题;着力解决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有些管理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函询、诫勉、定向约谈等监督手段用的少,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等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干事创业氛围不浓,个别干部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消极心态,干部能上不能下等为官不为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基层党委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用人行为不规范问题;切实防止出现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违规用人的问题。

  (四)围绕正风反腐,强化六大纪律,着力解决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正风反腐更加深入的目标。强化正风反腐这个政治生态建设的保障,把正风反腐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防护网”和“净化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发挥纪委和监委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和查处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参与经商等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项目审批吃拿卡要、低保医保弄虚作假审核查验不严格、教育乱办班乱收费、医疗收回扣收红包、惠农补贴套取挪用、扶贫资金虚报冒领、集体三资违规处置等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和查处个别党员干部违约失信、违反社会公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经商办企等问题,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和问责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助力和保障县委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着力解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不生根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党的工作部门履行好职能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履行好日常监督责任,既坚决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又坚持用纪律尺子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挺纪在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而实现“少数党组织管”到“全体党组织管”、“管少数党员”到“管全体党员”、“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的转变;着力解决干事创业风险问题,贯彻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鼓励保护好敢干能干会干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宽松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开展“强化六大纪律,着力解决干部习惯在约束下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题教育活动。

  四、推进措施

  (一)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及基层党委(党组)每年召开1次专题推进会议,细化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建设的分析研判,研究具体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拿出管用有效的推进措施办法,建立健全巩固推进成果的长效机制,将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到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一把手”是“最大的政治环境”意识,认真谋划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和推进措施,解决本乡镇本部门最突出的问题。(责任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

  2.靠实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所在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要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政治生态建设的“护林员”;要履行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本乡镇、本部门违反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责任体系的形成。(责任部门:县纪委、各基层纪委(纪检组))

  3.落实分管责任。各级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分担主体责任,实施责任传导,始终把政治生态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政治生态建设任务,把本实施方案要求按年度逐一细化落实。基层党组织处在第一线,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责,不断夯实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是政治环境”意识,自觉把一言一行融入政治生态建设之中,当好建设者,不当局外人。(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二)确保纪律规矩刚性执行

  4.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管党治党情况的考核,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重点解决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不及时请示汇报问题;始终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解决不入心、不入行问题;开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喊口号、上下一般粗问题。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责任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5.建强各级班子。盯住“三重一大”,细化监督手段,改进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考核方式,把集体领导制度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问题;开展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执行党组织决定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工作时发表意见不充分,决策形成后执行不坚决,阳奉阴违、说三道四等正确集中不够问题;研究推动“四个服从”具体化,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团结共事情况考核,细化党政主要领导交流、交心制度规范,着力解决分帮分派、内耗严重等团结不够问题。(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6.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要求,压紧靠实基层党委(党组)和基层纪委(纪检组)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责任。坚持动辄则咎,扩大运用实践“第一种形态”对象和范围,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切实转变执纪审查工作思维,摈弃案件查办抓大放小错误认识,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善于用纪律和规矩尺子约束和规范全体党员。认真落实市纪委“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重点解决管党治党不力问题。(责任部门:县纪委)

  (三)净化党员干部精神世界

  7.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思想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采取党校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教育方式和举措,不断加强干部党性教育,使理想信念教育成为新时期党建新常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使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廉政教育课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强化廉政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关于在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暂行办法》(齐办发﹝2017﹞25号),督促发案单位抓好本单位警示教育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放大警示教育效果,解决好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

  8.大力倡导树立新风正气。深度肃清杨信等案件在政治、作风和人事上的余毒,重点解决“圈子文化”“裙带关系”“亦官亦商”问题。全面查找政治生态“病灶”,深入剖析深层次“病因”,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抵制歪风邪气,提高免疫力,释放正能量。驱散“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琢磨事不如琢磨人”“做事不如作秀”“干的不如看的”“能力不如关系”等政治“雾霾”,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9.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行、修心、立志,倡导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开展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教育,涵养风清气正的办公室文化,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四)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10.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四凡四必”要求,把住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市委组织部不批准、预审不通过的坚决不调整。坚持干部调整前对机构编制职数严审严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社会关系报告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大对基层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基层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一评议”制度,对基层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11.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健全干部考察机制和办法,将考察功夫下在平时,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通过与干部谈心谈话,走进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听取多方面意见特别是知情人意见等各种方式,把“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突出对干部政治标准的考察,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从关键时刻、重大关头的表现中考察识别干部政治品质和政治能力。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平时掌握等结果,加强对干部的综合研判,提高考察识别全面性准确性。定期开展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考察和专项调研,及时发现干部、掌握干部。(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12.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认真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日常管理措施,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充分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让管理监督始终伴随干部成长,让干部时刻感到管理监督就在身旁。(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五)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3.把政治生活严起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名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重点解决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14.把党内监督实起来。从点滴抓起,从具体管起,做到党内监督见事见人见细节。坚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责述廉制度,深入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完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指数”预警管理,实施干部廉政状况“量化”考核,“积分”管理,“三级预警”。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以上级为主”要求,不断强化上级纪委对基层纪委的领导,把“派”与 “驻”的权威和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能力和效力。(责任部门:县纪委)

  15.把批评氛围浓起来。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大力整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的好人主义,严防滋长把“圆滑”视为成熟、把“世故”当成稳重的庸俗风气,坚决反对对上级拍好、对下级哄好、对同级敷衍好的讨巧卖乖行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一律责令重新召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六)推动公共权力廉洁运行

  16.提高党政机关清廉度。参照市直部门和单位“五个不直接分管”,细化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审、公示、招标、监管、追责等制度。推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严格实行“三单合一”报账制(消费清单、POS机小票及税控机打发票)、公务卡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

  17.提高施政行为透明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权力干预经济的机会。深化以公共资源配置、投资项目、干部人事调整、公务消费等为重点的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建立“1+4”服务工作质效保障体系,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无障碍通道”,推行“四零四有”标准和承诺,做到“只说一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18.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采取巡察、督查等有效手段,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广泛搜集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项目审批吃拿卡要、低保医保弄虚作假、医疗收回扣收红包、惠农补贴套取挪用、扶贫资金虚报冒领、集体三资违规处置等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教育乱收费、黑中介、黑车运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等社会评价机制,采取问卷、座谈等有效形式,重点开展机关形象群众评、机关作风舆论评、机关服务客商评、机关履职代表评等活动。(责任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房产处、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七)强化正风反腐净化作用

  19.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长抓、驰而不息,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措施,紧盯春节、国庆、中秋、端午等重要节点,严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件事一件事整治,持之以恒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通过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继续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作风不严不实不细问题。对查实的作风问题,不论涉及谁,都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责任部门:县纪委)

  20.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县监察委员会职能作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加大对纪检监察系统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实现纪法无缝衔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用好巡察督查和民生监督这两把反腐“利剑”“尖刀”,突出政治巡察,确保巡察无死角、监督无空白;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强化专项整治,精准打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责任部门:县纪委)

  21.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运用“第一种形态”考核细则》,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责;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辅导培训,提高全县党的工作部门及基层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运用实践“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重点解决不会、不愿、不敢运用第一种形态问题,形成管党治党新格局,从而实现“少数党组织管”到“全体党组织管”、“管少数党员”到“管全体党员”、“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的转变。(责任部门:县纪委)

  (八)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22.加大干部正向激励力度。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要求,多方式、多渠道增强干部八种本领,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培养选拔,优先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让既干净又干事的人脱颖而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解决好“为官怕为”问题。坚决查办诬告陷害案件,公开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打击造谣生事者。健全为被错告诬告者澄清是非机制,保护大胆干事者。大力营造鼓励干事创业、致力振兴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在全县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竞相发展态势。(责任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

  23.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深入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推行“四零四有”,再造工作流程,组织公开评议,着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粗枝大叶、标准不高、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任不碰硬、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等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机关服务质效。(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

  24.切实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结合年度考核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班子进行重点跟踪调研,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或诫勉,有针对性地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根据考察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适时进行组织调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干部把心思都放到干事创业上,把力量都汇聚到推动振兴发展上。(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五、方式方法

  (一)开展评估体检。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发现和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干部和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入手,对照风清气正目标,结合四个推进重点,查找哪些地方、哪些环节还有差距,摸清底数,精准画像,分类排队,有的放矢;制定整改措施和台账,安排好年度计划,一年一年的抓,一项一项地改,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

  (二)抓住关键少数。全县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一级带好一级,一级管住一级,带头解决好影响政治生态建设的突出问题,带头树立干净干事的好形象。各级党委、纪委要看住“一把手”这个“权力链”的顶端,管住易产生腐败的“污染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严监督,从严惩处。

  (三)用好问责利器。对推进政治生态建设认识不高、办法不多的要约谈警示;对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结合不好、工作不实的要督促整改;对推进政治生态建设问题较多、效果较差的要诫勉追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明显退步、状况较差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之中,不另搞一套,不摆花架子,不空喊口号,找准找实问题,抓好抓细整改,真正把政治生态建设体现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成效上,体现在干部干事创业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上,体现在振兴发展的总体水平上。

  (五)分级组织实施。县委成立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政治生态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委牵头召集,定期就政治生态建设具体推进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六)明确相关职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县委安排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各党委要压实落靠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整体推进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主动认领任务,谋划推进实施,并按照要求将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按时限要求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对口上报牵头的市直部门。

  六、考核评价

  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孤立看待、就事论事,必须着眼长远,立足长久,辨证施治,精准发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一成不变、一蹴而就,必须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注重成效,看重评价,用考核指标引导工作开展,用考核结果评价建设成果。既要看推进“硬指标”,更要看百姓“真感觉”,锲而不舍,不断巩固,着力养成习惯,进而形成氛围。

  依据省委《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指标体系、市委进一步细化的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组织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从2017年开始至2022年,每年对县管干部、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由县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开始至次年2月前,完成对全县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统筹进行),形成总结报告并做好市委考核准备。

  考核结果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级。对综合评价好的,予以表扬,并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较好的,予以肯定;对综合评价一般的,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综合评价差的,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问责。考核结果由县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中共克东县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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