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克东县总工会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工会领导机关;
工会组织要转变活动方式和工作作风,搞好源头参与和对下指导服务。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按照县委的指示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执委会议决议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全委会议的决议,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县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地方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全县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县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开展群众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和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五)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市以上劳模的评选、考核、推荐、表彰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