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邮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订全县邮政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管理全县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并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维护邮政秩序,维护邮政网和邮政设施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四)组织全县邮政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保障全市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用邮权益,并有责任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满意的邮政服务,
全面完成普遍服务义务。
(五)管理全县邮资票品和邮政用品用具。
(六)经营邮政业务。主要包括:函件、包件、汇票、报刊发行、储蓄、代理保险、集邮、物流、速递、信函广告、书报刊销售、代办电信等业务。
(七)管理所属邮政企业。
(八)承担普遍服务义务。
(九)办理县政府、省邮政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