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执行重大方针政策中的问题,向县委及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抓好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爱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贯彻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建议工作。
(六)负责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基层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工作。
(十)完成县委及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