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以及法治建设规划,并在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组织和指导实施。
(三)管理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律师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监督、审查涉外及港澳台的有关公证事务;
(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审计和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工作。
(九)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复议和诉讼。
(十)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 长:陈国良 负责全局司法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邵彬 负责法律宣传股、基层股、综合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工作。
副局长:靳红岩 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所工作。
(一)综合股
1、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2、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接待、政务信息、文秘、调研、计算机网络、文电处理、档案、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管理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基础建设、政法装备、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信访、环境卫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1负责拟定全县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2承担县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办公室、县法治创建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宣传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1、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工作。
2、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起草拟定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4、负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5、负责对基层的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考核、晋升工作。
(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
1、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
2、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
3、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
4、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5、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劳改、劳教人员的延伸管理,对两劳人员帮教、假释、保外就医实行监督管理。
(五)法律援助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制订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工作标准、规范以及拟定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
3、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相关业务成果的推广应用;
4、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
5、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
6、负责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
7、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8、承办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公证处
1、办理民事类公证业务。
2、办理房地产类公证业务。
3、加理经济类公证业务。
4、办理金融类公证业务。
5、办理涉外、涉港、涉澳、涉台公证业务。
(七)律师所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一)综合股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社区 联系电话:4313158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社区 电话:13115661958
(三)基层工作股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社区 电话:13796289196
(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社区 电话:13796289246
(五)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社区 电话:1311566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