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领导成员及分工。 任显富(行长):负责全面工作。 戴文宝(副行长):负责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王宝琴(副行长):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营业室和综合部。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共有三个部门,办公室:负责政务、人事、纪检、工会、宣传和科技工作;综合部:负责征信、货币信贷、反洗钱和人民币流通管理;营业室:负责支付结算、经理国库和财务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保安街人和路265号。 办公电话:432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