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润津乡
机构职能
  • 部门职能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联系方式

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
3、组织领导本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制订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发展乡域经济;
5、负责辖区内的城乡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负责辖区内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7、管理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宣教工作;
8、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组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民政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计划;
10、负责本行政区域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11、负责全乡的纪检(监察)工作,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12、负责征兵、民兵整组和预备役军官授衔的初审工作,开展国防教育。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 网站标识码:23023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