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农业局
机构职能
  • 部门职能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联系方式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工作。
(二)参与研究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和农村经济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水产业和农机等产业的法规、规章草案。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色经济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组织、综合、协调工作以及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为农民服务;综合农业、农情、灾情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行使渔政监察管理权。
(七)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县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和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九)执行植物防疫、检疫,种子管理和农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植物防(检)疫、种子、农机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负责全县水产业生产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和水生动植物保护、开发、确权工作。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验收;组织和指导中、省直单位开展新农村帮建工作;协调指导垦、林、矿、油区及大型企业与地方开展合作共建新农村工作;承担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全县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和省扶贫资金的争取;负责对全县规划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实施后的监督管理;协调省、市以及县直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社会化帮扶工作;负责全县产业化扶贫与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拟定老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使用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老区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负责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人事、劳资、以及按照权限对干部进行管理。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 网站标识码:23023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