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序列一类单位和重要组成部门,对全县的社会稳定工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承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负责救灾救济、慈善募捐、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团组织、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等具体业务工作。
张广文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综合、纪检工作。
庞红霞(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管常务工作,协管党建、综合、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婚姻登记处,负责信访、安全生产、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工作事务。在党委书记、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全面工作。
张玉民(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救助站,负责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救助工作。
王吉利(副局长):
分管救灾救济股、优抚办,负责救灾救济、慈善募捐、优抚工作。
克东县民政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安置办公室、救灾救济股,股长4人。直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殡葬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婚姻登记管理处、救助站、殡仪馆、老龄办公室、社区工作指导站、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对象精神病康复疗养院、救灾物资储备库。
一、综合股
协助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任务;负责全县民政督查办、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局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培训、职工教育;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局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强化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乡(镇)民政办公室的建设;拟定社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婚姻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审核涉外婚姻审查工作;负责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和殡葬习俗和改革。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省(地、市、县)社团以及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以及政策咨询等管理服务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主管全县行政区域划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城镇路牌、门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乡(镇)际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全县老年人工作。
三、优抚安置办公室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贯彻抚优待法规和政策,完善优抚制度;负责革命伤残人员审核、申报、管理和抚恤工作;审核、报批和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募集、发放和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双拥办日常工作。制定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和使用工作。
四、救灾救济股
主管全县农村救灾的城乡救济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有关救灾救济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核实和反映全县灾情,组织灾民抗灾自救,慰问和转移安置灾民;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全县救灾通讯信息工作。
五、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审批管理工作。
六、殡葬管理所
负责全县殡葬改革事业。
七、军队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婚姻登记管理处
负责全县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开具各类婚姻状况证明等工作。
九、救助站
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殡仪馆
尸体火化、运输及殡仪服务工作。
十一、老龄办公室
办理老年证。负责老年人工作。
十二、社区工作指导站
负责社区有关民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和社区建设指导工作。具体负责社区涉及民政方面的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高龄、居家养老等项业务。
十三、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负责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四、社会救助对象精神病康复疗养院
对五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开展治疗与康复。
十五、救灾物资储备库
仓储帐篷、衣物等救灾应急物资。
局机关办公地点:庆祥社区福山大街 号。南门方向。
局机关办公电话:4322388
低保局低保审批职能入住政务大厅:地址在县中医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