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为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原为建业农场。主要职能是负担我省各地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三无”智障肢残和精神疾病人员的养护、康复教育工作。
安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孟祥林(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临时管理社区建设、医保、新农合和居民最低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电业管理等项工作。代管行政办公室、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医保科、保卫科、供电科。
周保华(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农业生产经营、中心规划建设等工作。协助主任抓好招商引资和小城镇建设工作。分管五个农业分场、经营开发办公室。联系黑龙江省鑫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冷建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负责纪律检查和工会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纪检、信访等项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公室、工会。
李国庆(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救助安置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分管安置区、福利院、医院。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内设10个职能科室,5个事业单位和五个分场。职能科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医保科、信访办公室、经营开发办公室、保卫科、工会。
(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委领导经常了解和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纪、政纪方面的重大问题。
2.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对党委决议的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协助领导搞好部门的工作协调。抓好共青团、妇联、武装、统战、广播电视和计划生育工作。
3.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在党委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调整、配备、建设好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4.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搞好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员统计报表和党费收缴工作。
5.加强和改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特点和方法,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6.督促检查、落实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好先优党组织和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重大节庆活动的筹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主题活动,负责党委会议记录。
7.完成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党委各种公文起草工作,负责各种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
9.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检查信访处理情况,并亲自接待处理重要来访、来信。
10.完成党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中心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中心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1. 负责起草中心重要文件,审核机关业务部门拟制的文件。
2. 负责信息综合、学术调研和秘书工作。
3. 负责机要、档案和文件收发管理。
4. 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5. 负责协调、安排中心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6.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房产、卫生环境管理。
7. 参与协调、组织中心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
(三)纪检监察室职责
1.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协助中心党委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中心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落实。
4.组织实施本中心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的监督检查。
5.对所属党组织、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7.检查、监督和处理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负责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党委提出意见。
8.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9.承办中心党委、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人事科职责
1.人事科在中心党委和省厅人事教育处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根据省编委下达的人员编制限额,负责本中心机构设置与人员定编计划的制定工作。
3.负责办理职工的聘任,调配工作,按照中心党委会的决定,办理行政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晋升,调职的行政手续。
4.负责办理职工的转正,定级,升级,调资的考核评定工作。
5.负责办理中心职工的请假,考勤,奖惩及办理离退休手续。
6负责职工技术职称和技术职务评定的日常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的工资,福利,奖金的分配使用和调整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临时工,合同工的招工录用,定级工作。
10.负责办理干部人事,劳资的统计及报表等事宜。
(五)财务科职责
1.负责中心日常会计核算,参与中心的经营管理。
2.根据中心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中心资金正常运转。
3.搜集中心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主任报告。
4.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中心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5.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负责全中心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7.参与中心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8.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9.负责经营报告资料编制,经济核算,年度预算、决算资料汇总及上报。
10.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营开发办公室职责
1.在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中心农业、畜牧业发展规划,安排年度生产计划,随时掌握生产动态,积极有效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2.加强耕地、草原、林木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致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3.负责搞好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科技文化素质。
4.及时完成业务报表,开展农业调查研究及时编写农业简报,反映生产动态,提出可行性建议。
5. 经常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指导、检查、督促中心的农业生产工作。
6.密切与鑫农农业公司联系,搞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发兴建。
(七)保卫科职责
1.在中心的领导和宝泉第二派出所指导下,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2.建立健全中心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和落实岗位责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确保中心内部的安全和稳定。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四防”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
4.积极协助地方公安机关、侦破中心内部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
5.做好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位不发生重大盗窃、破坏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养员丢失事件。
6.搞好中心公共复杂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7.搞好中心秩序的正规化管理,做好来客登记,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入中心,防止行为不端的人员进入中心扰乱秩序。
8.掌握控制中心的社情。及时了解职工和养员中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酿成事端。查处一般政治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较大的政治案件。
9.加强对中心门卫室、警卫室、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队伍的领导、教育、训练,提高群防群治的能力。
(八)信访办公室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信访处理情况,分析和预测可能形成的潜在性的社会矛盾,提出解决矛盾的办法和建议,使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3.督促、指导各单位的信访事项处理。
4.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5.负责与省厅信访主管部门级相关单位信访部门的联系。
6.其他有关信访工作事项。
(九)医保科职责
1.根据《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定点医院服务协议》负责拟定本院对市、县医保病人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和各项管理标准,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和协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医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落实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新政策,做到上传下达。
4.负责与县医保中心和新农合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办理职工群众有关医疗方面费用结算等工作。
(十) 工会职责
1.负责安置中心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日常事务。
2.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 定稿工作。
3.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 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4.审批年度工会活动方案,主持重要的、重大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5.协助中心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配备好中心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基层工会干部的任免,对基层工会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培训。
6.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搞好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群众的扶贫济困工作。
8、做好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五个事业单位
(一)安置区:承担“三无”智障肢残和精神疾病人员的养护、康复教育工作。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二)福利院:安置管理原建业农场收容的社会自流人员,为其提供休养生息等服务。
(三)社区:承担安置中心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四)供电科:负责全中心供电线路和供电设施检修维护,负责电业管理和供电故障处理等工作。
(五)医院:承担安置中心职工群众基础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负责安置区“三无”养员的日常医疗救护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卫生防疫工作。完成上级医疗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五个生产单位
生产单位为五个分场,即: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五分场。主要职能是承担辖区社会事务、土地和单位人员的管理服务。
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1351469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