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有关交通运输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政策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彭志民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全系统工程建设、人事、财审和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刘兴海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务、群众团体、统战、文明单位创建、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徐 涛 副局长 负责常务、行业管理、安全、信访、招商、节能减排、职工教育、法制工作。
王景雨 副局长 负责公路桥梁工程建设工作。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的实施和全系统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及专控商品的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通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和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各项资金和局直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及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收支,以及上级和局投资项目的竣工审计监督工作。
(三)生产计划股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全县交通系统计划编制的审定;负责全县公路交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提出全县交通战备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全县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交通和智力引进;培育全县交通行业科技市场;指导交通科技情报及交通标准、计量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科技成果、专利、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环境保护、科研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指导企业搞好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组织协调,搞好企业改革,指导企业生产。
(四)行业管理股
负责交通法规的实施和监督,研究全县公路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参与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掌握综合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和监督交通行业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处理执法过程中的纠纷。
办公室电话:0452-4323531
电子邮箱:kdxjt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