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一)参政议政,参与本县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骨干队伍;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法律、会计、融资、咨询等服务事业;
(五)开展有关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财务、依法纳税等工作;
(六)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进行商务活动,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为会员和民间企业调解经济纠纷,协调关系;
(八)加强与外界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活动,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承办非公有制经济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审批工作,协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光彩事业”,走共同富裕道路;
(十一)指导各乡镇分会、行业协会开展合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