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国家税务局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齐齐哈尔市国家税务局和克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庞永刚(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局全面工作。
聂晓春(县局副局长): 分管税政科、法规科、收入核算科、信息中心。
陈东阳(县局副局长): 分管监察室、稽查局、克东镇分局、润津分局、千丰分局。
刘志平(县局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党办、征管科、宝泉分局。
高晓峰(县局副局长):分管办税服务厅、纳税评估、市场所、玉岗镇分局。
根据工作职责,县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县局内设机构8个,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督查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税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税政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分析预测,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收管理科
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状况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指导税务分局、税务所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
负责落实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查处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申报、认证及税款征收;发票的发售、代开、审验及缴销;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纳税咨询辅导,税收政策宣传;审批备案涉税事项;指导税务分局、税务所的纳税服务工作;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局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2.直属机构及其职能
县局设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负责所在县的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对年度稽查计划实施和执行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转办的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及司法机关涉税案件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本地区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3.派出机构及其职能
县局设5个税务分局,1个税务所。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税务所级别为正股级。
税务分局、税务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事业单位及其职能
县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克东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属性
|
机构级别
|
驻地及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办公室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3719
|
2
|
政策法规科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12984
|
3
|
税政科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3039
|
4
|
收入核算科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8811
|
5
|
征收管理科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6266
|
6
|
人事教育科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9112
|
7
|
监察室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12984
|
8
|
办税服务厅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5349
|
9
|
机关党委办公室
|
内设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9112
|
10
|
稽查局
|
直属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5495
|
11
|
克东镇税务分局
|
派出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8009
|
12
|
宝泉税务分局
|
派出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宝泉镇
|
4643119
|
13
|
乾丰税务分局
|
派出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乾丰镇
|
4323719
|
14
|
玉岗税务分局
|
派出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玉岗镇
|
4323719
|
15
|
润津税务分局
|
派出机构
|
副科级
|
克东县润津乡
|
4323719
|
16
|
集市税务所
|
派出机构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3719
|
17
|
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正股级
|
克东县保安街3委2组
|
4322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