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挥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及毒品犯罪等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重大节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剧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特种行业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六)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七)负责全县常住人口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公安外事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的执行、监督、考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收容教养工作。
(十一)查办控告申诉案件。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查处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维护交通秩序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依法进行管理。
(十三)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讯、计算机管理与应用和全县计算机系统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县刑事技术工作,并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目标管理、基层党建、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建设,提供警备后勤保障。
(十八)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局 长:于东洋 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政 委:褚衍泰 主管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法制工作、交管工作。
副 局 长:裴清泉 主管全局基础工作,分管户政、派出所、出入境、武警、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工作。
副 局 长:张梦辉 主管全局治安工作,分管治安、国保、特警、消防工作。
副 局 长:吕兆文 主管全局刑事打击工作,分管刑警、经侦、技术工作。
纪检书记:张士义 主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督查、政工、指挥中心工作
交警大队长:石相德 主管交警大队工作。
公安局主要内设机构职责
1.政工监督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安机关的组织人事、教育训练、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宣传、工作目标考评、党组织建设、群团工作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2督察大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控告申诉、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内部审计监督、警务督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
3.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受理处置,综合调研、指挥调度、情报信息、综合研判。联系电话:110
4.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负责区公安局的基建、房产、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
5.法制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法制调研、执法检查;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复核、复议、诉讼;负责区公安局办理案件的审核把关。
下属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职能
1、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和参与侦办全区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及跨区域系列案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直接缉捕重点在逃人员;
3、负责全区有组织犯罪的立案侦查,组织侦办全区有影响、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跨区域犯罪集团案件,指导全区刑侦部门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工作。
交警大队职能
1、负责对全区辖区内机动车进行管理。负责办理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负责办理行政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发放机动车合格证;负责机动车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对全区辖区内驾驶人进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验、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补证、换证、注销业务;负责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路政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停车场规划、审批和建筑项目停车场配建登记管理;负责危险品运输车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发放超长、超宽证和特许通行证,教练车线路和公交、长途车线路与站点审批;大型施工、大型活动及占、挖道、封闭道路审批和调整交通流量工作。
4、负责对全区路面交通进行管理。负责勘查、监测、监视交通流量,调动警力进行机动巡逻、交通指挥和交通疏导。
5、负责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处理,委托痕迹鉴定、车损评估、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尸体检验和伤残鉴定等;对交通事故上访案件进行复查;负责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6、负责对全区交通违法犯罪进行打击。依法处理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侦办交通肇事案件。
7、负责对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进行管理。
8、负责对全区交通标志、设施的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全区建成区内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
9、面向社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对全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全区各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和阶段性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11、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先期处置。
特警大队职能
1、负责全区重点街道和复杂区域路面治安巡逻和防控、打击犯罪任务;
2、负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警戒任务;
3、负责在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和查处;
4、负责对全局巡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治安大队职能
1、负责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2、负责全区遗失物品挂失、送交、查找、返还工作;
3、对全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4、负责全区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核、制证工作,负责公章刻制业、保安培训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5、指导管理全市的保安服务业;
经侦大队职能
1、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2、负责侦办涉外经济犯罪案件;
3、负责侦办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和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克东镇第一派出所、克东镇第二派出所、宝泉镇第一派出所、宝泉镇第二派出所、玉岗派出所、千丰派出所、昌盛派出所、润津派出所、金城派出所。
联系地址:克东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452—4322660(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