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拟定全场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 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对下属营林站的建设和管理。
3、 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林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林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 组织指导林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 积极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领导成员:
总支书记、场长:刘国锋
副场长:宋清华、武雪冬、张玉富
总支成员(会计):杨俊茂
分工:
刘国锋(总支书记、场长):负责主抓全场全面工作
武雪冬(副场长):负责全场森林防火及土地管理工作
宋清华(副场长):负责营林生产、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张玉富(副场长):负责全场常务、后勤管理工作
杨俊茂(总支成员):负责全场财务管理工作
爱华林场内设机构有:生产办、森保办、政工办、土地办、计财办、街道办、多种经营办及七个营林站。
内设机构职能:
生产办职能:
1、 负责领导组织生产,当好主管场长助手。
2、 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抓好营林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
3、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森保办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促管护人员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3、 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传递火情信息,并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扑救森林火灾。
4、 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政工办职能:
1、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人事、劳资、档案等项工作。
2、 负责林场文字材料的起草、校对、打印、装订、报送等工作。
3、 负责场务(扩大)会议,全场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等会议的记录和其他会务工作。
4、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务工作。
土地办职能
1、 掌握全场土地准确数字,及时丈量各类变化土地。
2、 做好各类土地的分配、发包测量,做到丈量准确、公平、公正、合理。
3、 按照场总支工作安排,及时和主管领导沟通,做好涉及土地的矛盾化解工作。
街道办职能:
1、 领导和监管场区清洁的工作,并按合同规定和要求,搞好场区卫生,保证场区清洁、美观畅通。
2、 做好场部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工作并做好预算,使各项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3、 保持街道边沟和桥涵畅通,不得发生堵塞等现象。负责场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计财办职能:
1、 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禁受理不符合规定的收支或不同时具备经办人、主管会计、主管领导三章的支出凭证。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帐目,日清月结帐目相符。不准公款私存,严禁挪用公款。
多种经营办职能:
1、 引导林场职工发展二三产业。
2、 倡导发展林下经济。
营林站职能:
1、 认真学习和掌握依法防火、依法护林,对自己的责任区要常态化的管理和巡护,按时完成场总支交给的各项任务,一切服从工作需要。积极踊跃参加林场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
2、 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坚决打击营林生产或非营林生产过程中森林资源遭受损失或破坏的犯罪分子,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森保办,坚决打击。
办公地点:爱华林场
办公电话:0452-46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