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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克东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25 来源:

 

 

 


克东发〔2018〕23号

中共克东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16届3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克东县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根据《黑龙江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市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县,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同步推进县级机构改革,支持承接驻县中省直单位(含军警)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发展、推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克东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工作目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建立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各类机构在党的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成立县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李柏春
副组长:刘卫东 刘 森 耿成君 程万山 赵伟东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立勇 县政府办主任
刘 旭 县委深改办专职副主任
刘忠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春辉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孙占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英奇 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洪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艳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德君 县财政局局长
周毅强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胡小平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胡树华 县审计局局长
赵焕礼 县档案局局长
高志勇 县编委办主任
韩明新 县人社局局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深改办。
主 任:刘 森
副主任:程万山 赵伟东
成 员:由县委深改办、县编委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5个专题组。
(一)综合协调专题组
组 长:刘 森
副组长:李艳华、高志勇、周毅强、刘 旭
成 员: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深改办、县编委办、县人大法制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档案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设联络员2名,由县委深改办、县编委办各选派1名科级干部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及重大问题调研分析以及情况综合、沟通协调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联络省、市委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起草《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中共克东县委关于深化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共克东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以下简称《总体意见》);对机构改革工作衔接进行政策指导和协调;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规范文件收发、部门挂牌、印章使用、档案交接管理;组织工作小组相关会议支持配合做好中省直单位(含军警)机构改革等工作。
(二)人员转隶专题组
组 长:耿成君
副组长:李艳华、韩明新、高志勇
成 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调整建议,贯彻落实上级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安置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本县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人员调整转隶工作。
(三)资产调整专题组
组 长:程万山
副组长:陈德君、胡树华、王立勇
成 员: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政府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机构改革中涉及的相关部门预算调整和财务清查交接,办公用房用车、资产划转和债权债务处置等工作,参照省、市做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舆论宣传专题组
组 长:孙占福
成 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县委网信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舆情分析处置,加强政策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等。
(五)纪律检查专题组
组 长:刘忠富
成 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纪律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县直涉改部门负责本部门转隶组建、提出内设机构“三定”规定草案,按要求完成本单位改革任务,为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供所需材料等工作。
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于2018年5月初启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日—6月1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中央、省、市委有关政策文件,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及有关会议精神。县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克东县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方案起草阶段(6月2日—9月30日)。7月20日前,由综合协调专题组牵头组成若干调研组,深入部分县直部门完成调研。在此基础上,综合协调专题组起草相关改革文件,制定县级机构改革审批程序规定,拟定我县机构改革中需要向上请示的事项清单,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人员转隶专题组和资产调整专题组负责,分别起草配套改革文件。由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深化地方机构改革要求,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编制、档案、资产债务等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三)送审报批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将《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总体意见》在全县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经县委常委会会议或县委全会审议通过后,10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改革方案》报省、市委审批。同时,将《总体意见》报市委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市委批复之日—2019年3月31日)。待省、市委批复我县《改革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其中涉及县政府机构改革内容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1.按照《改革方案》,做好县直部门人员转隶、资产划转等工作,2019年1月底前,涉改县直部门完成挂牌。2.做好县直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起草和上报,2019年3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3.我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审核后报省委审批,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30日)。2019年4月底前完成县直机构改革工作的检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力度和节奏,确保不走样、不跑偏。要深化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要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亲自参与研究谋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打破地方和部门利益掣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小组将按照中央、省、市委总体要求,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例会制度,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抽调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各专题组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重要改革事项直接由组长协调推进,重大问题按程序向工作小组请示报告。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确保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本部门改革推进小组,实行专人专班专题推进。
(三)有力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要严格程序步骤,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各项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体制机制顽疾,确保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要按照先转隶、再做“三定”的原则,分头推进机构改革,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定期向工作小组报告进展情况。要积极支持、承接驻县中省直部门(含军警)机构改革,在方案统筹、职能对接、配套保障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
(四)严明纪律规矩。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宣传引导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保密委关于切实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各项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进,不能擅作主张,不准“抢跑”,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部门要按照既有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继续承担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机构调整过程中,要平稳有序推进新老机构和人员接替,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纪律检查专题组要加强机构改革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克东县委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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