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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时间:2018-01-16 来源: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单位构成

根据《克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克东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0年由隶属县机关工委党总支晋升为党委。

(二)人员构成

民政局领导职数1正2副。机关内设办公室、基层政权股、优抚股、安置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福利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地名办、信访办等职能股(室)。下属低保局、老龄办公室、救灾物资储备库、救助站、军休办、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社区指导站、殡仪馆、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对象精神病康复疗养院11个事业单位。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71人,公益岗位人员38人。总计120人。

二、  部门主要职责

克东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地名和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彩票、社会福利、老龄等具体业务工作。

三、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原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突破、新进展。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十九大精神,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低保清查,重点清退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以乡镇为单位,按清查结果,退一补一,除重病等情况外,原则上新增低保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产生。建档立卡人口在低保中再提升10%,占比达到60%。
    (二)是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人口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救助标准,扩大救助面,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为全县脱贫攻坚做好兜底保障。
    (三)是积极向省厅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努力减轻资金压力。
    (四)是完成一联科技公司“互联网+”养老模式构建,全面建立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医养结合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是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一次选举成功率在95%以上。
    (六)是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积极争取社区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改善社区居民活动环境。
    (七)是靠实安置政策、化解矛盾,保证安置工作稳定大局,保证零进京访。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附件:1.文件类型: .xlsx 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2.文件类型: .xlsx 民政局部门预算2018公开报表.xlsx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克东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6399.44万元,同比下降11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5.9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8.85%,同比下降135,8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7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5%。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99.44万元,同比下降117.5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6.26万元,同比下降115.84%,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医疗卫生支出1151.71万元,同比下降99.62%,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同比增长19.93%,主要是人员住房保障资金提高了。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克东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6399.44万元,同比下降117.5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19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9%,同比下降108.46%,主要是工资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项)未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2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8%,同比下降528.8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有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项)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殡仪馆新加入局里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2%,同比增长48.17%,主要是工资有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4%,同比增长43.07%,主要是工资有变动;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住房公积金3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49%,同比增长19.93%%,主要是人员住房保障资金提高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事务管理事务支出(项)一般民政事务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3%,同比下降2566.67%,主要是;资金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1%,同比增长100%,主要是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7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3%,同比下降57.6%,主要是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义务兵优待生活补助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同比下降162.1%,主要是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退役安置补助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9%,同比下降146.8%,主要是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孤儿生活补助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6%,同比增长3%,主要是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高龄补助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1%,同比下降92.59%,主要是资金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2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49%,同比增长43.41%,主要是有新增人员,资金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殡葬4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3%,同比增长100%,主要是新增加预算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城市低保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8%,同比下降238.27%,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农村低保1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36%,同比下降117.69%,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临时救助支出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67%,同比下降506.23%,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社会保障(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项)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7%,同比下降351.96%,主要是资金减少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医疗救助补助1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61%,同比下降100.89%,主要是资金减少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2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5%,同比下降25,59%,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同比增加5.1%,主要是专项资金增加了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克东县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9.44万元,同比下降117.5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49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1%,同比增加17.55%,主要是工资额调整增加。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预算2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4%,同比下降104.77%,主要各种经费减少;其中:水费1.5万元,同比增加25%,电费2万元,同比下降52.5%;邮电费1.1万元,同比下降83.6%;差旅费4万元,同比增加23%;办公用房取暖费11.47万元,同比持平,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同比增长22.3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预算5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2%,同比减少123%,主要是减少了人员工资(其中退休费2.7万元,生活补助费56.04万元)。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581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87%,同比下降128.25%,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其他各类人员补助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6%,同比增加100%,主要是新增加了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00.4万元。(其中: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74.40万元,同比下降57.6%,主要是资金减少;义务兵优待生活补助192万元,同比下降162.1%,主要是资金减少;退役安置补助166万元,同比下降146.8%,主要是资金减少;孤儿生活补助10万元,同比增长3%,主要是资金增加;高龄补助570万元,同比下降92.59%,主要是资金减少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27万元,同比增长43.41%,主要是有新增人员,资金增加了;城市低保819万元,同比下降238.27%,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农村低保1623万元,同比下降117.69%,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临时救助支出43万元,同比下降506.23%,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49万元,同比下降351.96%,主要是资金减少了;医疗救助补助1127万元,同比下降100.89%,主要是资金减少了);

(四)关于“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克东县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5万元,同比增加22.36%,主要是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同比增长22.36%,主要是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五)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7年涉及预算绩效资金共6399.44万元。

 

五、预算编报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克东县民政局本级及克东县殡仪馆

六、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净值2528.72万元;负债总额244.15万元;没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计划,与去年持平。

八、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落实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增收节支,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提高绩效,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力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九、依据与原则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有关精神和要求,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财力约束原则,综合考虑部门的收入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支出定额,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支出标准安排,满足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需要,项目支出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为依据编制,严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没有变化。三是区别对待原则,按单位职能、特点、业务工作量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各种类型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特点,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编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一、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二十二、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二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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