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部门预算
克东县农业系统部门预算编报情况说明
时间:2018-01-16 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克东县农业系统局机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种子管理站、农村能源办公室、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水产综合服务站组成。

    公务员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财政拨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种子管理站、农村能源办公室、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水产综合服务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

局机关编制人数17人。在职16人,其中:公务员16人,借用人员3人;退休公务员29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人数45人。在职43人,其中:事业编人员43人,退休人员40人;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编制人数23人。在职23人,其中事业编人员23人,退休人员10人;

种子管理站编制人数6人。在职5人,其中事业编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农村能源办公室编制人数10人。在职8人,其中事业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10人;

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编制人数2人。在职1人,其中事业编人员1人;

    绿色食品办公室编制人数4人。在职4人,其中:事业编人员4人;

    水产综合服务站编制人数5人。在职4人,其中:事业编人员4人;退休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工作。

    (二)参与研究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和农村经济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水产业和农机等产业的法规、规章草案。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色经济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组织、综合、协调工作以及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为农民服务;综合农业、农情、灾情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行使渔政监察管理权。

    (七)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县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和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九)执行植物防疫、检疫,种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植物防(检)疫、种子、农机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负责全县水产业生产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和水生动植物保护、开发、确权工作。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拟定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验收;承担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人事、劳资、以及按照权限对干部进行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

      2、继续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建设。

      3、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

4、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5、抓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工作。

6、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8、继续抓好其他工作。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附件:1.文件类型: .xlsx 农业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2.文件类型: .xlsx 农业系统部门预算2018公开报表.xlsx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农业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1020.45万元,同比下降87.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45万元,同比下降87.33%。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20.45万元,同比下降87.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02万元,同比下降88.7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办公费的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9万元,同比下降28.08%,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工资的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9万元,同比增加18.61%,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扣缴金额的比例增加。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农业系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020.45万元,同比下降87.33%,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76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67%,同比下降88.7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办公费的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14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08%,同比下降28.08%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工资的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6%;住房保障支出7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同比增加18.61%,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扣缴金额的比例增加。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0.45万元,同比下降87.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96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4.86%,同比增加31.07%,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预算3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9%,同比下降88.30%,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等项的减少,压缩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1.35万元,同比下降90.70%;印刷2.33万元,同比下降77.51%;手续费0.12万同比持平;水费0.48万元,同比增加33.33%;电费0.75,同比增加177.42%;邮电费0.75万元,同比下降27.18%;取暖费7.69万元,同比下降17.67%;差旅费7.45万元, 同比下降47.94%;培训费7.6万元,同比增加24.59%;公务接待费0.1万元,同比下降9.09%;公务用车维护费5.8万元,同比下降30.8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预算1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5%,同比下降97.99%,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减少;项目支出(类)预算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9%,同比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项目缩减,项目办公经费减少

(四)关于“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8“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9万元,同比下降30.59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0%。主要是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公务接待费0.1万元,同比下降9.09 %。主要是减少接待人员,接待27人次,接待批次为2批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8万元,同比下降30.87%。主要是减少车辆的使用

  (五)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涉及预算绩效资金共1020.45万元。

    五、预算编报范围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克东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种子管理站、农村能源办公室、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水产综合服务站

    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345.9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1550.81平方米,价值2016053元;观测场480平方米,价值为198806元;库房305.76平方米,价值214031元。车辆5台,价值511300.00元,其它固定资产价值519158.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落实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增收节支,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提高绩效,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力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九、依据与原则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有关精神和要求,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财力约束原则,综合考虑部门的收入和财力水平,合理确定支出定额,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支出标准安排,满足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需要,项目支出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为依据编制,严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压缩5%。三是区别对待原则,按单位职能、特点、业务工作量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各种类型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特点,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编制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一、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二十二、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二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
网站标识码:2302300003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