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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蒲峪路故城遗址
时间:2018-01-11 来源:政府办

       金代蒲峪路故城遗址位于黑龙江省克东县蒲峪路镇(原金城乡)古城村,古城濒临乌裕尔河南岸,蒲峪路之所以它特殊形状—椭圆形恒卧于东、北、西三面沼泽之中。蒲峪路故城周长2872米,城墙是夯土筑成,基宽23米,顶宽2.1,残高1.7-3.28米。厚度为8—15厘米。设有南北两处瓮城,马面三十八处,曾出土过“蒲峪路印”及大量金代文物。蒲峪路辖境北达外兴安岭,南到松花江,西及嫩江,东至汤旺河。据《金史·地理志》记载“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峪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地为边”。证明我国金代疆域确已远及于黑龙江迤北的外兴安岭的火鲁火疃谋克之地。1956年古城农民在耕作中曾出土两方铜印,其中一方为方形,印面铸有汉文九叠篆文“蒲峪路印”四个字,完全与《金史地理志》相符,现已丢失。1981年1月27日,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蒲峪路故城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考古挖掘
        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馆考古部对故城南门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200平方米。经过发掘清理,了解到城门是过梁式单洞结构的。门洞正中立有档门石,门洞内的路面系河卵石的沙子铺成,城楼早已坍塌,漏顶上的瓦当、筒瓦、板瓦散布遍地。瓮城里堆满了石弹、铁镞、甲片、马蹬等。门楼上的木板被烧焦。
        1979年对故城内东北角的一处建筑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500平方米。这次发掘揭露出一处较大的建筑址--官司衙址。它由前堂和后殿组成,一座背朝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后殿是建筑的主体部分,室门有没经过任何加工的柱础三排,每排柱础的间距4米左右。后殿的东、西、南三面墙均砌青砖,均系顺砖压而成。北面墙是土墙。后殿内东侧有火炕,西北附有灶址,这应为当时官衙的起居场所。
        蒲峪路故城的确定,为我国十二至十三世纪北部疆界找到了重要的地理坐标。发掘出土文物有陶、瓷、铜、铁、骨器和铜钱等200余件,对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史料记载
        蒲峪路是12世纪初,女真族完颜部起兵抗辽,在我国北方建立了金朝,定都上京(今阿城市南的白城)后仿照辽制而设。蒲峪路城北侧和西侧被乌裕尔河及其支流围绕,位于小兴安岭的西南麓,东北大平原文化带边缘交界地,是重要的军事战略基地。
相传1000多年前,大族群勿吉往南,高丽往北,来击扶余,使得扶余部败逃到呼嫩平原、东北大平原的最北处(大体来说也就是蒲峪路的所在地),东有高山(二克山),又有一条大河,有山有水,进可攻退可守,地势险要,因此,便在这里修城作为扶余的国都。但当时修的不是土城,而是木栅。“多依山谷,联木为栅”一般向阳背阴。整个“族帐”用木障子围起来,作为一种防御性的设施起到围墙的作用,但“联木为栅”的围墙的防御能力是很有限的,当时为什么用木障子呢?因为当时东北整个都是森林,后来由于东北森林的不断砍伐,便逐渐地将城墙修筑成了土城,同时也增强了它的军事防御能力。
        文化价值
        这座故城从弃用距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是金代北方重镇,毁于金代一场激烈的战乱之中。蒲峪路故城遗址除具观赏价值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考古研究价值。
据《金史.地理志》记载“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峪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地为边”。证明我国金代疆域确已远及于黑龙江迤北的外兴安岭的火鲁火疃谋克之地。
        蒲峪路故城在国际国内有很大影响,多年以来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课题。1981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974—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院对乌裕尔河沿岸区域的古城进行普查。在该城发掘出土的文物有陶、瓷、铜、铁、骨器和铜钱等200余件。加之该城出土一方“蒲峪路印”进一步确定了蒲峪路镇(金城乡)的古城即是金代蒲峪路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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