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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编委办
时间:2018-06-27
来源: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编委办 | |||
任务分类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及责任单位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取消的全部取消,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行政机关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要下放。 | <3>决定由基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有效实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编办负责) |
(6)提高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对下放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步下放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 | <9>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6号)相关要求,做好全面落实。(编办负责) | ||
(7)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0>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效实施。(编办、法制办负责) | ||
(8)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要听取公众意见,对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审查。地方性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定期检验、监制、换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 <12>对越权设定或者以备案、定期检验、监制、换证等形式变相设定的行政许可,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编办、政府办、监察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
(9)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 <13>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编办负责) | ||
<14>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权力运行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编办牵头,政务中心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 | (2)建立动态管理行政权力、责任和中介服务清单机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力清单统一规范。 | <25>做好《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6号)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编办负责) | |
(3)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 <26>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编办牵头、政务中心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
(5)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通过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加强监管等方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布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 <32>公布部门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每年公布部门和地方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编办牵头,物价局、财政局负责) | ||
(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 | <36>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按要求推进,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县委和县政府负责,编办具体实施) | ||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 | (1)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 <8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并有效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
(1)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县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 <181>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力量适应工作需要。(编办负责) | ||
4.完善经济调节 | (3)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 <184>根据中央的指导意见,制定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的贯彻落实意见,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得到提高。(编办、政府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
5.加强市场监管 | (4)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达到法定办案人数。 | <309>行政复议人员配备符合法定要求,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杜绝“有案无人办”问题。(财政局、人社局、编办、政府办负责) | |
(1)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作用,使法制机构的编制配备与其承担的实际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切实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状况与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 <392>根据政府法制机构职责任务调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编制。(编办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