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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档协议书
时间:2015-04-23
来源:克东城管局
承 诺 书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划定范围内经营,晚5.30分之后开始营业。
(二)经营活动结束后,撤回座椅、帐篷等物品,保证人行、车行通畅。
(三)做好经营场地的秩序和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清扫垃圾污物,并倾倒在垃圾箱内,不沿街抛洒垃圾。
(四)如因占用道路、噪音、油烟扰民等因素引起群众上访,大排挡无条件取缔。如有特殊情况,大排挡经营活动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店 名: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